法律问答

盗窃犯罪,物价鉴定书没下来,能批捕吗

刑事辩护
2019-08-16 16:39: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若盗窃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则法院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对其提起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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