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单位 B:第一承租人 C:第二承租人 D:笫三承租人 A出租商铺给B,B转租给C,B与C之间无合同,只有收一年租金的收据。期间,B将商铺转让给D,并通知C商铺已转给D。C租期已到,但以B转让商铺给D之前未经过C的同意为由,拒不缴租金,也不搬走。。D该如何处理?谢谢。

2019-08-16 07:05: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应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需要注意: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
    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 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 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 如果要对房屋进行转租的,需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或者事先在合同中有约定,转租需要签订转租合同,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是否可以转租,承租人是没有转租的权利的,如果进行转租的,属于无权处分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法律拘束力。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你的情形是,出租人也就是房主肯定有权利收回门市。你如何维权,你的损失只能向承租人主张。房主无权扣留你门市内的个人财产。
    你可以与房主进行交涉,交涉未果的情形下,对租赁物内的财产,进行拍照取证,随后发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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