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二手房交易纠纷:买家于6月30日交付卖家购房定金3万元,书面协议8月1日前交付全部购房款26.5万元。但在此期间,买方发现卖房所售住房未还完贷款(卖方并未告知) 于是与卖方协商,要求卖房或先办理“赎楼”或转贷,或将定金退回,但卖方不同意,还扬言买方如不能在8月1日前交付全款便提交诉讼要求买方赔偿违约金,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如果打官司,买方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麻烦您了

2019-08-14 19:3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房定金合同处理方式:

    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3、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4、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5、谨慎签订定金协议,在没有和卖家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给付给卖家,减少环节就是减少纠纷;购买期房可以不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6、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最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个人签字就生效,公司必须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才生效;录音、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 二手房屋的交易流程关于流程的的解释:  
    1、凡是有银行贷款的房子,交易的前提是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必须的)并把抵押注销后方可办理过户或更名手续。  
    2、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过户是以新的购房合同备案完成为结束(需要贷款的则需抵押),而开具新合同的条件是把原来抵押在银行的、购房者收执的、房产局备案存档的、以及开发商存档的全部的旧合同都统一给开发商后,开发商方可与新的购房者签订新的合同并作备案。这种交易方式更合理的说法应该叫做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转让,也叫合同更名,类似的交易主要受开发商是否同意更改合同的限制,新政策约定的所谓期房不得交易是没有影响的。  
    3、已有房产证的房产在产权过户登记时,同样需要把旧房产证原件、合同、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上交房产局,并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当着房产局工作人员的面进行签字、盖手印(有共有人和需要委托的有其他要求)。  
    4、旁边的数字表示该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日,“?”表示因不同的银行和中介公司有不同的时间等(后者偏差不大)。  
    5、有无房产证的房子,交易前均需要查档。  
    6、有证的房子过户肯定要评估,无证的但是需要贷款也需要评估(个别银行不要求)。评估的作用一是作为交契税的参考(必须的),一是贷款银行的价值参考。  
    7、房产交易时需要准备的资料:其实无非就是产权与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像房产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为节省麻烦,建议都带上。  
    8、贷款的需要补交:首期房款的收据、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贷款人收入或其他财产的证明资料。  关于二手房交易的费用结合上述的交易流程:  
    1、提前还贷在,大多数银行是不收取违约金的(只是大多都需要提前一个月作申请,极个别银行收取1-2个月的利息作违约金)。  
    2、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在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会收取一定的更名手续费(该费用无标准而且大多数无任何票据,可能是0也可能是10000。甚至开发商可以不同意更名——交易无法进行,只有办出房产证才能买卖)。  
    3、已有房产证的房子交易时必须交纳的费用:手续费:新房3元/建筑面积,二手6元/建筑面积。契税:取成交价与评估价的高者×
    1.5%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本(另有营业税、3%的契税只在非住宅的或者有特殊情况的房产交易时需要交纳)。  
    4、如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还需要交纳抵押登记费80元和保险费:房屋总价×贷款年限×费率。费率:6-10年是
    0.052%11-15年是.048%16-20年是.045%。  
    5、以上费用是不含任何劳务和服务性质的费用,如需委托中介公司的,将有以下费用产生:A、交易服务费费:成交价的2%B、如需按揭贷款的另收600元(或以成交价的
    2.5%收取)C、如果房产原来就是贷款未结清的、并且买方也需要办理贷款的,这样就会需要中介公司垫资帮助解押的,中介公司将收取垫资额3%-4%的费用,并且还有加急、公证等费用。  
    6、综上所述:一套有证的房屋过户,房产局方面收取的额度约为房价的
    2.%-
    2.5%之间,如需委托中介的、贷款的或解押的还有更多费用。
  • 二手房购房定金纠纷发生后,作为购房者来说,可能会寻求调解或者诉诸法院请求解决。然而,我们应该如何去预防和防范这类纠纷呢?为了不至于产生对购房者不利的后果,下面有几个在实践中经常用到的解决方法可供参考: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比如“买方缴纳卖方(或中介公司)1万元,属于预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此款全部退还买方”。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与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没有签成,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有时并非买方不想买房了,而是没有证据证明;  
    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  
    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这样做一是表明诚意,二是一旦有纠纷,定金退不回来这样损失会小;  
    4、如果交了定金,写明一定时间之内(比如30天),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方没有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定金交给谁谁退还;  
    5、签订定金协议前一定据理力争,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写入协议或合同;  
    6、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签订认购协议。因为相对于定金协议来说,二手房的认购协议比较好改,只要购房人坚持基本都能成功。因为中介公司有几千元利润也想赚,不想让这笔钱跑掉,因此会在协议的内容上让步。购房人正可以抓住中介公司想赚钱的弱点,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协议。
  • 二手房买卖签约要确定好二手房的一些基本信息,如房子的面积,质量等。违约赔偿的约定也要明确,不然很多房东可能会因为下一家开价更高转眼就不卖给你了。也要查看房屋产权情况,例如房子有没有被出租啊。详细的还是看下文吧。  
    1、确定二手房的基本信息  签约前一定要去房地产交易或者不动产登记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查封、抵押等情况,确认签署的合同上表明的房产位置是否与房产证一致,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  
    2、规定违约赔偿事项  为防止房主改变主意,在合同中要注意规定违约的赔偿事项,千万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没有依据,违约赔偿这一点应该尽可能将赔偿金额提高,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这样才二手房交易中能够起到约束的重要,买卖双方交易的会更加顺畅,也能在另一方出现违约情况的时候得到补偿。  
    3、使用资金监管  交易的时候不要使用现金,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方便,无论是定金、首付,都可以放在资金中,过完户一切OK再付给卖家,在二手房交易中,为了保证交易的公正和安全,买家将购房涉及到的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临时托管,待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资金交付卖家。  
    4、查看房屋产权以及是否出租  确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售房者是一致的,了解清楚当前房产的出租情况,有租约的房子一定要和卖家协商好交接租约的事情,哪个时间点之前房租归谁收、租客的押金如何处理,在签约过户前买家好和租客联系一下,了解一下房子的整体问题,这样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房屋的整体情况。  
    5、保管好交易凭证等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