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二月底,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准现房房产,该房产是原业主交付一万定金转让给我的,说是协调后直接跟房地产签购房合同,当时跟中介没有签合同,3月初,将中介费和房屋差额一起给了中介业务员,而后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预付款,但到银行贷款时,开发商告诉不能给办贷款,而后就是一直推脱说是他们内部还有问题没有协调好,至今没有说法,前几天联系说要不行可以退房,请问开放商有权利在签完合同备完案的情况下这样做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19-08-14 08:54: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这种情况应当属于开发商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什么情形可以退房并要回定金?

    (1)开发商没有售房资质

    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证件不全没有售房资格,就属于违法操作,所签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法,合同就当然无效,碰到这种情形,开发商不但需要支付双倍定金,还需要支付对购房者的损失。

    (2)逾期交房

    签订合同时候,肯定会约定交房时间,到约定时间不交房,开发商违约,法律规定,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面积出现误差

    对于交付的房屋面积误差,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售房者违约,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4)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该配备的供暖、中央空调、天然气等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有质量问题,跟合同约定不符合,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变更规划、设计

    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图,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6)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尺寸超过允许值、瘦身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不够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和赔偿。

    (7)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使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过户和网签,更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就可以要求退房。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合同本身的约定外,大约有以下几种情况,购房者可提出退房:  
    1、套型误差过大。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与房产商重新约定总价款,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面积误差过大。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3、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除非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购房者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时若商品房的主体结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在预售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出房子,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如果开发商延期超过合理的期限(超过一年),购房者可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开发商违约,并要求法院强制开发商退房。  
    6、在建工程转让情形。商品房预售后,开发商意欲转让在建的商品房建设工程,开发商应当将商品房建设工程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商品房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未按照规定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当由商品房建设工程受让方继续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责任。  
    7、法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如果商品房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共有项目,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商品房权利的,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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