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的,在我们县城买了一套房子。是老板私人自己家的宅基地,建了6层,是统一规划的,1层2层老板自己住,我买的是3层。去办理房产证时,工作人员说这是小产权房,办不了房产证。他们说;让我们签个协议,在公证处公证一下。请问?这样行吗?如果签协议怎么写?这样的情况在我们县城非常多。

公证
2019-08-12 14:2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 首先,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指农民集资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建设的房子或者军队的房子,小产权房有不同的分类。就你所讲的,属于农民集资建房。它有别于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商品房。
    其次,风险在于三证,如土地证,房产证,契证不能办理出来,或者办出来的不是房产权、土管局颁发的(有可能镇政府可以颁发,需要看当地政策)。这样,这个房子以后交易可能存在障碍。
    再次,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一般会被认为合同无效。 另外,绍兴市政府目前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可能会有一些政策,有一些农村拆迁安置房也允许在一定期限后上市交易。因此,做事情前,应该收集一下绍兴市政府或者袍江新区的相关政策。
  •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 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和政策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就是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公证。那么,如何办理房屋产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房屋产权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房屋产权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三、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房屋买卖的所有权过户和转移登记,一般在购房者购房后,由买卖双方或售房单位代理到住房所在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产权证是对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所发证件的统称。根据登记的产权情况又可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  《房屋产权证》一旦遗失,应尽快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申请人应提交补领新证申请书和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经房管机关审查确认后,补发新证,并按规定征收重新登记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