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现在是购买首套二手房(名下无其他房产),请问这个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

2019-08-12 12:59: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贷款申办程序:
    ⑴ 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⑵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⑶ 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⑷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⑸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⑹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⑺ 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⑻ 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⑼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⑽ 借款人按月还款; ⑾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 关于是否认定为首套房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并可以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进行办理。办理流程需要经过预约号、查询、缴费、盖章四个步骤。现在如果是商业贷款购房,首套首付是三成,如果是公积金贷款的话首付是您选择房源的评估值的四成。商业贷款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
    4.9%利率上浮5%-10%,公积金利率5年期以上是
    3.25%。感谢您的提问,希望能够帮到您
  • 买二手房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对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如果要顺利并成功取得二手房按揭贷款,消费者一般要“七步走”:  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流通的条件。
      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借款人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贷款人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  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售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2)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3)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5)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
      去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律师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对借款人和售房人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负责组织对交易房屋进行房价评估,所评估价值作为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
    购房者须交纳所购房屋价值4%的律师费。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帐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