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受工伤坚定为十级伤残,但是现在厂方也不发工资也不按排事做这是合理吗

2019-08-10 19:2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工伤如无构成级别,不能定残。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伙食费、后续治疗费等,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如果构成级别赔偿更多。工伤只要骨折一定够得上级别的,最低十级一般最低可获赔8万左右。
  •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 工伤伤残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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