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私人小加工厂,没有营业执照,员工没签合同,员工与我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员工受伤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10 17:51: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缴。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向你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扣押工资,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作为劳动者,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
    5、在离职期限到期后,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你都可以自行离开的。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同时,你的离职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以及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或未为职工购买社保等其它违法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协商不成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按照下列法条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