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6年我妈因年龄大了一个人在外地不方便,想到我这来,因我的住房小,周围环境也不太好,就想买一套大点的房子让我妈来住,因手头没钱,我妈就把自己的住房卖了,我也把自己的那套小房卖了,合资在海边买了一套大点的住房.当时没多想就在房产证上写了我自己的名字.我妹妹在前些年一直照顾老母亲,按规定属于我妈的那份也应有我妹妹的一半,如果现在只有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就体现不出来我妈妈的那份财产,现在我妈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可以吗.

2019-08-10 16:4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产证,否则怎么叫小产权呢。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没产权的房子。所以不存在你说的“过户”问题。只能在购房协议上改名字。就是把卖方的名字,改成你家的名字。
    小产权房的交易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所以一旦有了纠纷,不受法律的保护。
  • 各大中介公司为保证双方交易安全,一般均会要求业主提供复印件,甚至向房管部门查册以确认产权清晰。 可以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只用于租户存档,不做其它任何用途。
    房屋租赁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出租方: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
    (2)身份证(如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承租方: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承租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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