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爷爷有两个儿子我爸爸是长子,由于我爸爸人已经过世,我爷爷分给我一个店面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爷爷的名字,和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发票 另外我叔分的一间店面房产证上面当是购买店面的时候名字是直接写我叔的。我可以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还是通过什么手续把房产改成我的名字?

2019-08-09 21:41: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房产,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过户登记:
    一、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申请人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申请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其他继承。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提交申请材料
  •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三是,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离婚时,离婚财产分割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只需要只要手续齐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后,到有关部门填写交易信息表,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户内,买卖双方查询购房款到账后,携带登记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领取《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取凭据》一个星期内基本都可以完成手续。
    一般来说,资料进窗后的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届时,购房者凭《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取凭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此时,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的账户,过户程序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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