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跟我老公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吗,还有我跟他之间没有共同房产,她母亲那边有房子,我们有一个女儿,女儿的抚养权归我,她们家的房子马上要拆迁了,我可以要求他们拆迁分的房子给我女儿一套吗,我们的离婚原因是他在外面欠了很多钱,这几年一直是我在帮他还钱,我就以这个理由问他们要房子,他母亲也答应的,但是这个要求写在离婚协议书里面能起到法律保护作用吗

离婚
2019-08-08 21:0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如下: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说来,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因此对于协议离婚的房产分割可以综上考虑进行确定。

  • 1、协商离婚的,可以向一方户籍的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的,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有外遇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和少分夫妻财产的 ;2周岁以下的小孩归女方抚养的,其它年龄的小孩根据哪一方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角度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的,未抚养小孩的一方一般应当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应当是根据小孩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的,一般是支付一方收入的20%到30%。
  • 1,婚前个人购买并且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财产,离婚时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
    2,婚后购买的,不论登记于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
    3,婚前个人支付产值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归购买方,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 1、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乡镇级)输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起不到法律上认为离婚的效力,只有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证明确实离婚了。
    2、法院判决一般是尊重当事人自己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之内容的。
    3、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请妇联调解等。打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