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人合伙经营x铺,注册了一家新公司A,店铺是用合伙人名下公司B注册的,我不占股。签一份声明此店铺所有权以及一切收益归属A公司的协议是否有效呢?

消费者维权
2019-08-08 08:30: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两人合伙经营协议最好的是要明确双方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 注册合伙企业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
    特殊行业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行业法规中关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4、企业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合伙企业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法律的规定,且经过工商局的核名程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财务人员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及财务上岗证的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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