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老房子爸爸从盖的房产证写我名字奶奶去世前和爷爷共同写的遗嘱说把房子给我儿子4岁现奶奶去世爷爷在姑姑要接爷爷我们到外地上班这份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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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进行房屋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公证费、房产价值评估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税
公证费=房屋评估价值*2%。
1、因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
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
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2、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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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按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3,房产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4,《继承法》中相关规定: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
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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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呢?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
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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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
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
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
遗嘱继承人和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
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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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