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在2009时在我们全家(他爸妈,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当地信用社贷款20万元,头一两年的利息是按时清的,在2011后,因为他父亲生病,再加上孩子上学,所以利息就没再清了,在2012年下半年我们打算做生意向别人借11万多被银行一次扣完,到至今我老公也没能力还利息,这几年为这笔贷款让我们一家人生活质量很低,当时银行贷这笔钱是以我们家的房子做为抵押的,可房子在他爸妈名下,他爸妈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是这几年才听说的,我想问下,我可以起诉银行吗,他们没有按正常手续贷款,要是因为这样我们只还本金,不还利息行吗,?

2019-08-08 01:1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贷申请条件如果社保缴存期限未达要求,能够提供连续缴纳8个月以上公积金凭证也可以。22-55周岁(不含)的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有固定工作、且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现单位最近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或公积金缴纳基数大于2000元工作所在地与申请地一致、工作所在地与社保缴纳地一致信用记录正常无逾期注意事项如果社保缴存期限未达要求,能够提供连续缴纳8个月以上公积金凭证也可以。
  • 如果被起诉了,会产生以下两种结果:

    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的方式取得的贷款。若申请人是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取得的额贷款,那么贷款机构无法经过变卖抵押物的方式,降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不过,贷款机构会不停的催缴,这会给贷款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最终,借款人仍逃脱不了法律制裁,需要用个人名下资产偿还借款。

    2、抵押贷款:在抵押贷款方式下,其会主张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剩余本息、律师费、诉讼费等一系列费用,假使还有剩余金额,则将如数返还给借款人。这说来轻松的流程,做起来可未必简单,少说也要等个三个月之久,才能将资产兑现,在此期间,借款人可筹集钱,赢得资产争夺战,用钱的归位使得贷款机构撤诉。
    情节严重要坐牢。通常来说,借钱不还这类事件都属于民事纠纷,不会上升上刑事层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执行,坚决要当老赖,宁可跑路也不还钱,情节非常恶劣的,法院还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就会坐牢。
    借款人一直拖欠贷款不还会导致很多后果发生,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还会影响以后其他贷款的申请,而有个别贷款如果未按时还款,还会产生罚息,所以,在申请贷款前,一定要保证自己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是很重要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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