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1年上半年我小舅子和他的表弟合伙买了台小挖机首付了要贷款,当时我担保的,3年还清贷款,后天我小舅子把挖机转给他的表弟当时还有10万贷款。后来贷款时间到了公司那边把挖机拖走了,我也不知道贷款有没有还清。我现在准备买房了。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我还会承担责任吗,都过了贷款日期有2年了没有找过我。

2019-08-08 01:1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辨别正规贷款担保公司的方法:

    1、法律文本严谨及操作规范。老牌担保公司往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等,不会为了短暂利益而违规操作,也不会去触摸行业的“高压线”。在操作中,任何的违规或意外因素都有可能对投资人的利益造成潜在威胁,因此制定严谨的法律文本是必需的,合同中投资人、借款人及担保人所具有的权利以及各自承担的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
    只有这样,各方的利益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这也是判断担保公司的一个重要方面。

    2、充分了解担保公司的资产情况及社会信誉。

    3、可以从担保公司的经营年限、客户数量、无逾期天数等方面进行了解。

  • 1..如果你没有和债权人约定担保的内容及时间 ,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的话,那么为连带保证。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2.如果你承担的是连带保证的话,那么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债权人可以要求让你承担保证责任。
    3.根据《担保法解释》相关规定,如果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延长了履行期限,那么你只要在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及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可。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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