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是二手房交易卖方。买房在房屋过户更名后,借由不向银行抵押贷款。导致我2、3个月没有拿到房屋交易的尾款。说明一下,后来我仔细看了一下,那个在中介签的合同没有写买房应该在什么时候去向银行做抵押贷款的明确具体时间。我方卡在这个环节上,买房还在推延怎么办?有更有效或者在法律上有关的解决办法吗?谢谢

2019-08-07 10:4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积金必须是他本人或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二手房属于抵押贷款性质,房照过户后方可办理抵押手续,所以一般先过户;
    2.贷款一般直接由银行打到卖方名下的,我们这边是这样规定的。
    3.中介在这里一般只起到一个协助办理的办务,一般是不会真的付钱的;4先去公积和银行弄清楚,一些必要的前期工作是要作的,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房龄是有限制的,一般不许超过10年,首付不许低于50%,也有30%做的,这个得看当地的规定了!如果是老房子,一般没有办的可能,就不要相信中介的话了,中介一般说什么都能办!
  • 在购买二手房时宜注意: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所以,要慎重签合同,慎重付款。
  • 需要得到银行的授权和同意,才可以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1、购买新交房的二手房,想直接办理合同更名手续,一般比较麻烦。
    2、如果原房主购买后虽已交房,但开发商还未到房产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可以作退购处理,这需要开发商配合,将原购买合同撤销重新签订,已交维修基金退回,已交契税不能退。《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3、原房主退购后,再作为一手房重新签订合同出售,办理正常购房手续。
    4、如果已经办理产权登记则不能撤回。合同更名不了,只能作为二手房交易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