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办临时身份证是在哪里办的,需要什么资料

2019-08-06 17:5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制作证件:录入信息,制作临时身份证。
    4、发放证件:将制作好的临时身份证发给申请人。
  •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据此,《管理办法》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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