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看守所被公安机关强制关押了一个半月然后因证据不足检查院不予逮捕办了取保候审,现在又要收监,我想知道我前期在看后所被关押的时间可以抵消刑期吗?

刑事辩护
2019-08-05 15:06: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犯罪侦查期间(包括侦查期间和逮捕后的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没有必要采取羁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要求犯罪嫌疑人不能离开指定地点(比如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城市)。
    取保候审后,至于判刑不判刑的问题是要依据检察院提起公诉现有证据材料能不能证明你有罪,法院采信有罪则判刑,法院采信无罪,或者罪刑较轻则不判刑,和取保候审无关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活动中的强制措施,与释放不释放无关,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有违法活动存在,执行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改为羁押状态。
    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法活动,则就等待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公诉,当然期间内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撤销案件,也可能会最后提起公诉的。

  • 1、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立案以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拘留最长超过37天以后,检察院又不能批准逮捕,只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是不是留下案底,关键在于法院是否判刑,如果法院判刑了就有案底,否则就没有案底。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那么就有可能被收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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