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零首付购买了单位集资建的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每月安合同约定从工资扣款,第二年房子涨价单位要一次性交齐房款,我交不起,房子被强行收回买给了别人,我所投的装修,设备,办证等费用都不退我,在法律上这房子还是我的吗?我可以用手里的房产证抵押贷款吗?

2019-08-05 13:5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贷款程序

    (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

    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 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买车、买房等综合性消费,借款人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信贷方式。  贷款人及所抵押房屋所要具备的条件: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 有房产证抵押的利率是最低的,一般是基准利率上浮10%-40%,各个银行不一样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等都可以申请的,还有一个要关注的就是贷款还有评估费等费用,了解一下利率和其他费用方面的问题,平衡一下,再决定在哪个银行做。  房产证抵押贷款:即贷款人用产权房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最高可贷产权房评估价的7成。   房产证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以自有房产(住宅、商铺、办公房)作为抵押物;   
    2、银行评估其价值,给予抵押贷款,最高可达7成;   
    3、抵押物在上海,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市区房产价值在价值100万以上;房龄20年之内;   
    3.权利人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申请人准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受理。   
    3、评估公司对房产(抵押物)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银行贷后管理。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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