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我在网上买到了假手机、然后我退货回去他说给我一半的价钱我当时打了110电话、110不受理这事他叫我打12315投诉、我打了12315又不在服务区、我现在怎么办。就这样被骗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8-05 08:5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2315是工商局的消费投诉电话。消费者在购买生活用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工商局投诉,在上班时间,工商局的人会到场处理的。
    1、工商局属于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消费者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工商局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消费者协会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只能调解。
    目前,我国的消费者协会是挂靠在各级工商局的。如果,你的权益受到损害,拨打12315电话即可(这个电话属于工商机关管理)。
    2、12315专用号码的启用,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的诉求渠道,更加方便工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公正,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3、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 《消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 (2001年9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2001年6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2001年8月10日信息产业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