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带我去赌博。结果欠了高利贷120万,也写了欠条,但欠条上写的是用于购房。现在高利贷上门来要债,我可以不给吗?可以告他们诈骗吗?谢谢

2019-08-04 17:55: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出法律规定。
    所谓的高利贷也是民间借贷的一种模式,只要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超出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就应当视为是高利贷。
  • 赌债可以不还,这是因为赌债非法,不受到法律保护。  依照《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11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的规定,乙明知甲为归还赌债仍出借,该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无效。
  • 贷款诈骗又主动还款了处一定数量罚金。并可以减轻处罚,但不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