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名额贷款朋友找的担保人我贷出来的款被朋友转了去用了!朋友如果不还会起诉我吗

2019-08-04 17:0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给人担保贷款,债务人还不上,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我的知识和经验,如果您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在以对方的财产偿还债务之前,您可以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您是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您承担债务的,您应该予以承担。
    在您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人的担保分为一般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可以一起起诉,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银行应当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法履行才起诉一般保证人。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代债务人向债权人还了款,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因此,如果还没有代偿,不能向债务人追偿,谈不上反诉,反诉是以银行为被告。
    执行案件可以从被执行人卡上扣钱,没有年限规定。
  •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除需要了解以上担保方式外,还有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因素,来确定冻结行为的合法性及权力如何得到维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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