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老师们好,我在好贷网申请了4万的贷款,填写基本的资料信息,第二天就有人给我打电话核对了一下我的信息,然后给我说贷款前期无费用,下款后需要支付百分之二的服务费也就是800元,只要不是黑户都能通过,还跟我说了下款后的还款方式和利息,贷4万,一年的利息是2400.我觉得利息不算高可以接受,后面他说把资料提交上去,看给我下款的是哪个银行,又过来一天,他又给我来电话,说已经通过,给我下款的是工商银行,文了我要工商银行的卡号和户名还有银行预留号码,说到时候下款就下到我的这张卡里面,没过多久又给我电话,说银行那边要核验,维了证明我有这个还款能力,要打贷款的百分之十到我的工商卡里,打好后把进账的短息发给他?,他通知银行那边核验,核验好后10分钟下款,我有点犹豫,虽然是把钱存到我自己的卡里,但是我的基本信息他那边都有,会不会我存钱进去了,他那边就直接可以把我卡里面的钱扣出来呢?求各位老师们支招。

2019-08-04 14:0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络贷款利息如果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是需要偿还的。
    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
    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 在法律上认定的高利贷是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也就是产生法律纠纷时支持同期基准利率四倍以内的利率水平,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如发生纠纷法院不予保护。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法律之规定了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而没有约定最低利息。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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