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服装店工作干了三个月 在谈的时候中途不干了不结工资 然后中途我不干了老板不给结工资我这还能要回来吗

2019-08-04 09:35: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老板不结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老板不结工资的处理方式: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未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第一步,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对你越有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作满一年的,就没有了,法律上默认你已经签了合同 。第二步,先到劳监大队或者中队去提交证据,因为劳动局不会第一时间受理,要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首先要到工商局去打印公司的信息,要工商局进行盖章的,然后再次把证据复印一式两份,按照劳动局的要求上网下载申请书,进行填写,然后填写相关的资料,到劳动局进行立案。
    劳动局立案后,一般要等待二十天左右,劳动局要进行调查,它有强制性,所以会进行一系列的审核,这时候就可以要求一系列的赔偿,包括双倍工资,社保之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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