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老公的征信黑了,办不出任何贷款,去年他找人办了一个我俩的假离婚证,让我把我的房子在银行做了抵押贷款,期限20年,没隔几个月又办了个二抵,一直每月都是他按时还贷。 现在我对他太失望了,每个月我名下的贷款就要还25000,都是他让我办的,也都是他还钱,我每月工资也就3000块。 现在不想和他过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8-03 19:26: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抵押贷款的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前没有信用卡逾期情况,如果之前有过贷款的必须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7. 借款人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具备还款能力。
  • 如果一直不结清的话,逾期记录就会一直存在,并且影响以后的经济生活。随着征信记录的覆盖面越来越广,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麻烦。
    1.首先,银行会开始给你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复利,利滚利,他的欠款会越来越多。其次,信用卡被冻结停用,其他信用卡也可能受到牵连被降额、停卡。再次,银行会开始电话催缴。
    2.催缴无果,银行会把名单转给催收公司,他将受到催收公司的催收。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银行可能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他,他可能为此要承担法律后果。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这是需要分情况来分析的。 首先,工资卡可以作为贷款的结算账户的银行卡。 其次,如果工资卡内有足够的定期存款或其他长期理财产品,现在急需用钱又不愿意提前支取,可以以这张工资卡内的定期存款申请质押贷款。
    如果只是每月发放退休养老金的工资卡,里面只有养老金余额的活期存款,是不能以此申请质押或抵押贷款的。 另外,银行对于贷款人的年龄是有限制的。超过一定年龄,是不可以申请长期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