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位高二学生家长,孩子在江油高中读书,孩子现在想转回户籍地广元朝天高中读书,请问学籍能转吗?怎么办理?

2019-08-03 10:2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
    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的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簿,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簿(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6.凡要求借读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准班级有余额的前提下,经审查合格后,将借读生统一登记造册,报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读生。
  •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5〉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6〉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 孩子抚养权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户口问题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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