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88年参加工作,96年离职。2018年至今,我分别从职于三个单位,共缴纳10年社保。我是69出生,现年50岁,请问我要如何办理社保补加手续?

2019-08-03 07:0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完全由单位经办。员工个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就行。
    如果是个人办理的话,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被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公司不帮您缴纳社保,则您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故烦请赴社保局予以确认是否未予以缴纳。
  •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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