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0月份买了房子,交了20000定金,现在房屋维修基金交了13600多,首付交了120000多,但是贷款办不下来因为以前还车贷有逾期还款现象,所以办不下了,请问我能不能退回交的钱,能退回多少?还没签购房合同,签了认购合同,定金20000

2019-08-03 06:11: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你好,,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正常的买房流程是: 定金(签订认购协议)-- 付首付(签购房合同) -- 房管局备案。
    如果在付首付的时候不能签合同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开发资质,这种房子绝对不能买,如果是这样可以要求开发商公示5证,没有的话,果断要求退房。
    3、开发商因某种原因被建委暂停网签。这种情况,再恢复网签后,就能签订正式合同,问题不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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