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这么晚啦给你发个信息实在对不起啦!是这样子的,(借条、今借刘来现金30万元。三拾万元整。借款人、王雨、时间是2010年5月28日)到现在为止这钱借钱人不想还,我想问一下打官司这样的借条有利息吗?打官司的费用是多少?打官司这些钱本金和利息能回来多少钱?谢谢拜托!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
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
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打的欠条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欠条,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打官司要多少钱,要看什么类似的官司。
一般的案件,不涉及财产的,只有几百元。涉及财产的,按比例收取。该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另,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法律链接:《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
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1.不超过1万元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按照1:1,按照2%交纳。
2.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按照2;
2.5%交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