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专家,现在工地因摔死了工人,包工头和老板因赔钱问题,包工头跑了,我们的工资能向老板要的回来吗问我们的工资能向老板要的回来吗?各位专家,现在工地因摔死了工人,包工头和老板因赔钱问题,包工头跑了,请问我们的工资能向老板要的回来吗?

2019-08-02 16:19: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注意保留、收集证据。包工头跑了,要发包方支付工资,首先得要证明自己在工地上干过活,干过几天活,拖欠的工资是多少。
    一、注意保留、收集证据 首先得要证明自己在工地上干过活,干过几天活,拖欠的工资是多少。我国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劳动者向发包方主张工资,必须证明自己的劳动者身份如考勤卡、工资单等,还可提供工作证、标有施工单位名字的工作服或安全帽用以证明自己在该工地上干活的事实。   总而言之,农民工要做个有心之人,注意保留、收集相应证据,以防在仲裁或诉讼中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二、向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资   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并且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倘若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前述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后,包工头就携款逃跑,建筑施工企业就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农民工首先要做的是到建设部门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然后找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资。即便是包工头挂靠施工的,也应有被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三、找业主即发包方主张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建筑施工承包方形形色色,虽大部分都是由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但也有小部分是由个人承包,一旦个人即包工头因某些事项结束工程不干了,农民工就有可能拿不到工资,可以找业主即发包方,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应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但必须注意的是,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为此,农民工必须把握时机。   
    四、寻求相关政府部门帮助   法律赋予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并有权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当农民工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 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范围,即便是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也应当先由劳动部门立案并移交后才能处理。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1、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2、因为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的,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因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如果用人单位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仅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可参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即“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如果用人单位以违纪为由将劳动者辞退,同时向劳动者要求财产损害赔偿的,则无法适用劳动部的上述规定,但仍应贯彻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原则,即当劳动者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时,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害是因劳动者过失行为所导致,则应根据过失的轻重、损害的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仅为一般过失的,一般可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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