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一小学同学,不知在哪贷款了,担保人信息写的是我和他父亲的资料以及联系方式,而我对此完全不知情。事后有收到可能是贷款公司的电话,但他们说的名字和我小学同学的名字有出入,我就没有理会。直到今天,我收到一条类似法院开庭通知的短信,要我27号下午回老家出庭,不出庭就冻结身份证,银行卡之类的。目前我不在老家,我应该怎么办。

2019-08-01 23: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公司担保的问题,《公司法》规定,法律没有禁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这里强调“必须”——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1、如贷款公司已起诉并获胜诉判决,在你们未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直接冻结或扣划相应财产。
    2、因公司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公司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贷款公司可以向你们及你亲戚的公司一起主张权利或单独向任何一人主张权利;如果公司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的话,在你们无力偿还后,有权主张你亲戚的公司偿还。你们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你们亲戚主张权利。
    3、恶意逃避账务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严重的话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保证合同应当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用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合同。从你的陈述来看,作为保证人的你没有与银行直接签订保证合同,同时你们离婚在前、男方借款在后,如果你的陈述属实,则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过鉴于银行目前的催收行为,建议你还是请专业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向银行出具份律师意见书将所有情况说清楚为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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