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在16年6月份xx上买了xx热水器,9月29号安装的,17年2月27号坏了一次没换零件,3月14号又坏了一次换了个配件,4月4号又坏了换了个防冻装置。我认为维修时间频繁是质量问题要求换货。售后给的答复是必须维修两次故障是一模一样的还要换配件,还得维修师傅证明是质量问题。请问我这种情况符合三包规定的免费换货要求吗?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8-01 20:4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您可以先去和销售者交涉,请求赔偿,如果不同意就向工商局投诉
  • 为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让监督机关介入解决,全国专线是12315,解决率挺高的。如果遇到产品问题当然是先退回,如果卖家不承认,就举报商家。
      从大量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来看,由于一部分消费者不懂法,缺少证据意识,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投诉不适时,不对路以及依据不充分等,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常见的有:
      逾期投诉。国家明文规定,商品超过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不予受理。
      异地投诉。产生消费纠纷时,一般由消费者向商家或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服务单位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消费者一般不能向自己所在地投诉,而只能向商家、服务单位所在地投诉。
  • 现实中有很多企业并不遵守市场规则,他们往往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而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因此,一个企业必须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保护手段来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
    具体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救济方式。
    1、企业应该积极应对,要树立自己的优质品牌,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以避免遭受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2、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4、如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出请求,请求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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