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跟他老婆一起16年,已经有两个孩子,但是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他们算合法事实夫妻吗,我朋友现在如果想重新找个女朋友想结婚,可以直接领结婚证吗

2019-07-30 15:0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的话,需要区分情况来解释:
    1、如果您双方1994年前即在一起且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的话,您双方可以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在离婚时财产可以比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一人一半;
    2、如果您双方是1994年之后在一起的话,您双方只是构成同居关系,此时如果分割财产,需要综合参考双方的出资方式、对家庭贡献度等来分配。
  • 一般来说,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结婚应到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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