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我家早些年在我们村的集市上购得一地皮,因我们当时还小,父母亲就在该地上搭了一个木屋卖早餐。然后就将我的一个残疾的舅舅接到那里帮忙照看一下(因他的腿脚要拄着拐杖才能走路,我父母亲好心将他带到一起给他生活,减轻一下外婆的负担,说好了只供给吃住),但由于我父亲工作的变动,我家那个早餐店也就没有经营了,而是由我的其他舅舅经营,过了两三年我那个残废舅舅就把我父母亲搭的木屋给拆了,用砖建了一个三间的平房,当时就跟我父母亲说等我们长大了就把那地还给我家,(因是亲戚关系就没有写合约,只是口头约定)谁知他在办房产证时就说是他的叫房管所的写他的名字,我家去年建房时又要再一次出钱买下那地基,(因为士地变动,以前买的不算,加上升值,所以还要出钱再买)。结果我家再一次买下来后,我那个舅舅说要跟我们建在一起,说好了所有费用分摊,各自筹钱,谁知等我家建了二层后,他又说没钱,只给了一万钱就想要住一层楼的房子还要加一个铺面,而且还叫我的其他舅舅一起要打我母亲。大家说说有没有这个理?我又该怎么办啊?

2018-08-19 10:3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 房屋买卖首先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次要办理过户,然后才能拿到房产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
    1、房产权赠与。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有血源关系的一般按赠与处理。n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的情形: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3.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具体税费因各地房管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