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右转弯车道转弯与非机动车道上驶出来的机动车发生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当时天黑下雨没有发现驶离现场,后面交警打电话通知我出事故,发现我的车子没有明显损坏。后来才发现对方车子车损大概3000左右,交警定责我逃逸,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请问一下,这样子的我有什么处罚。详细点的,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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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是指双方在事故中都存在过错行为,但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对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在处理事故赔偿时,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按比例进行赔偿。
但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首先应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才由双方当事人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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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链接道路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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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三)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四)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五) 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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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