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请问我是绵阳人去年在九寨沟帮一个南充人干活,干完如老板给我打了一张工资欠条说的是去年年底付清,结果到现在也没付清,我想去法院起诉他,这种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2019-07-26 10:5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2.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 拿工资欠条向单位讨薪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用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讨薪一般情况下属于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才能提起诉讼,但是,以工资欠条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偿还欠薪,并且没有其他劳动争议的,可以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不用先进行劳动者争议仲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3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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