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产证办好了,没有贷款,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2019-07-25 19:57: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真如你所说,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也有人认为是欺诈,本人认为是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可以撤销,向法院行使撤销权。
    不过举证这块得想办法。

  • 一、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预售登记后办理按揭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 房产证丢了如何补办,  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的过程如下: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六个月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申请遗失登报手续如下: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  申请补办手续如下:  
    1、提交刊登《房屋遗失声明》的北京日报或法制晚报,但《遗失声明》必须见报6个月后方可补办;受理遗失补证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告,满6个月后,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2、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怎样识别真假房产证  第一,真产权证的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纸,纸张较厚,有防伪底纹,封面硬实,有纹理,而假房产证则刚好相反,纸张较薄;  第二,佛山地区房地产权证表述上有一些规范,如土地使用性质是国有、建筑建构是钢筋混凝土等,假房产证往往不是这样表述的;  第三,登记机关的印鉴也是辨别真假的重要标准;  第四,附在房产证后边的宗地图是不易被复制的,如果是真的房产证,其上面有规范的宗地图,而假房产证往往没有宗地图或只有不规范的宗地图;  第五,真的房产证打印字体的颜色比假房产证的字体颜色要淡一些。
  •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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