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房主签订了买房协议,协议约定帮房主平贷,但我帮房主平贷后,还没有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所在 城市限购限贷政策出台,我没有贷款资格了。现在房主和中介都同意和平解除买房协议,可是,房主说没有钱还我帮他平贷的60万元,让我等他房子卖出后才还我,而且不承诺多长时间卖掉。我想尽快要回我的钱,该怎么办?上法院起诉我能胜诉吗?

2019-07-25 01:3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程序: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判决。
    如果调解成功,但对方当事人却拒绝或者一直拖延支付赔偿金的话,当事人也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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