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1年进入公司,12年8月份左右离职,离职走的时候公司办的社保卡没有发卡,今年3月再次进入公司就职,补办社保卡后,发现卡上之前交的金额不在了,我应该怎么办?

2019-07-24 10:54: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工资而理智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要求公司补社保,同时还可以依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仍然不补缴和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到法院进行起诉。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没买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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