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携程上订购的五一出行旅游服务在退订后携程以所谓“重要条款”中特殊时段不予退款为由拒绝退款,但是该条款并未放在显眼位置,使用灰色小写字体表示,事后发觉未收到退款才看到,而且退订时无人核实,直接就退了,这种情况下符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七日无条件退款要求,能发要求全额退款呢?
消费者维权
2019-07-24 10: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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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退款,商家拒绝退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实体店无理退货的内容。 实体店消费的,属于订立消费
合同,是否能够无理由退货,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此约定,无此约定的,商家有权拒绝退货请求。
如果是商品不符合要求,才是法定的退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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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消费者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很少有人采用第四种,其他四种相对来说采取的比较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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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主要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消费者维权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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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