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挪用资金35万,对方要求连本带息还款36万,并承诺还了之后不追究责任,现已还款,还款后对方又敲诈勒索15万,由于没给,对方报到了派出所,请问给了利息并承诺还了就没事是否就算案件私了?对方又要15万是否属于敲诈勒索

2019-07-23 02:48: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纯的帮他人追讨欠款,并未实施以另对方能够产生精神压力的方式威胁,不构成敲诈勒索。但是,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债务或者就债务的合法性与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委托人发生争议,债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实施了为了索取债务而任意占用或损毁财物、威胁、恐吓、拦截、辱骂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债务人报警后,警方会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如果经警方处罚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外,因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无论是否超过24小时、无论是否实施了捆绑、侮辱、殴打等行为的,一概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帮助他人追讨欠款一方,如果无法就债务的履行与债务人达成一致,或者双方就债务的合法性发生争议,只能同过诉讼解决,不能实施上述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否则必定担责。
  • 借贷的利息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定保护的年利率为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司法解释,最高院最高检2013年出台了《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敲诈勒索数额与对应的量刑标准有如下规定: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刑法》对敲诈勒索罪的的处罚有如下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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