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外面出差,厂里出设备,到货后客户不满意,双方老板一直在协商,过了四五个小时左右我接到了厂里领导说先回去然后赶去下一个工地,但是客户这边不让走,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到现在为止已经二十多个小时了,期间多次派员工向我索要身份证,昨天晚上威胁着跟我说要把身份证跟手机交出来,今天晚上八点多又来跟我说,中午之前不给答复就采取强制措施收缴手机跟身份证,这种情况如果报警的话会是个什么情况

消费者维权
2019-07-22 23:2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恐吓信、恐吓电话等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对证人及其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将受到同样处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通过信件、电话等途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猥亵他人的,草案规定,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草案与条例相比凸显六大新意  ———一些老百姓反应强烈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以卖淫为目的的招嫖拉客的行为等。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也将受到处罚。现行条例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仅对个人。草案规定,单位违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处罚的种类增多。草案在现行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拘留等三种处罚种类之外,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处罚。
      ———调整罚款处罚幅度。现行条例规定,除对“黄、赌、毒”等行为规定可以处以最高3000元或5000元的罚款以外,对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罚款处罚仅为1元至200元。
    草案根据不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规定为200元以下、200元到500元、500元到1000元三个档次。  ———增加专章,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处罚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
  • 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四小时的,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不合法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监视居住是指对满足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法律措施。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 刑事案件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逮捕,是指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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