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房东欠银行借款,拍卖房屋,已装手续完备的酒店,租赁期未到,装修经菅损失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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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14:3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里涉及到2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房租租赁关系,一个是出租房的行为导致你方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法律关系。对于租赁关系来说,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并不得干涉承租方正当使用租赁物。
    由于出租房的干涉行为导致承租方不能使用租赁物,承租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于侵权行为来说,你方可以结合侵权的程度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对打人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建议你们认真看一下合同,因为结合我们为客户起草的合同,我们会在合同中约定房租的交付时间。对于这种合同,一般会要求提前3个月或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是不是由于你们没有按照约定缴纳租金,导致对方采取了过激行为。

  • 1、房屋拆迁只补偿所有权人,故你们作为承租人,无权请求补偿。
    2、你们可以依据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拆迁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
    3、双方可以先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你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4、立案所需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 外来人员不得承租未经公安部门出具《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房屋。外来人员租赁房屋后3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为保障合法的租赁权,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人是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其他权属证明或者租用公房凭证(原件);  
    (四)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房屋出租、转租、承租权转让或交换、预租合同等(原件);  
    (五)《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房地产权利的文件登记备案,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每件50元收取登记费。  考虑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从2000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对私有房屋出租人按租金收入5%的综合征收率纳税;承租人转租或再转租的,按租金收入
    2.5%的综合征收率向转租人或再转租人征收税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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