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本人身体不适,就医检查为心脏方面的病,需静心休养,为了不耽误工作,在请病假15天后,主动找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同意于病假满后8.15日解除,可以领失业金,但是我们没有协商补偿金问题,请问我这种情况能领补偿金吗?在此单位工作快七年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2 13:25: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你是主动了离职,不能领取失业金,建议协商终止。
    2、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①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劳动者的失业金,不是单位办理的。是劳动者自己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当地社保局失业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附:《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切双方利益的行为,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不少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了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因此,我国将劳动者的保护重点放在合同解除上。了解并切实执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上的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正当权益。由于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影响十分巨大,世界各国都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和具体的条件。本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共八条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规范。  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应当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
    (二)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也不是为所欲为的,如果是协商解除,那就要真正地做到自愿、平等、公平地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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