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诈骗罪,四年现在已经2年半,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或假释

刑事辩护
2019-07-21 11:1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诈骗犯想减刑或假释不是必须向法院缴纳罚金。罚金属于刑罚的一种,无论是否减刑或假释都必须交纳,拒不缴纳的,可以强制执行。
    减刑和假释都必须有法定条件,条件符合的不交罚金都可以减刑或假释。
    不够条件的,交不交罚金都不可以。
  •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判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根据《刑法》 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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