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撞了人,打官司了,法院判赔付给对方30多万,现在我用银行卡去取钱的时候取不出来钱。
取款机上显示:
账户余额5000,可用余额 -320000.
我想请问是法院用我的名义在银行贷款了吗?不太懂 “负30万”是什么意思?
而且负钱数比法院判的赔付额度高一点。欠款产生利息了嘛?
还有会不会冻结微信和支付宝上面的余额?
会不会冻结成年子女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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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如果到期债务人不能还款,银行可以主张以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
如果只是以房产提供抵押,未做其他保证,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担保人个人不再承担额外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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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利息:信用卡不还,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免息期,将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算复利,几万元的欠款,不到几天就会产生上千元的利息,时间越长利息越高。超过信用卡免息期不及时还款的,超过一定时间,银行会对持卡人收取更高的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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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