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迁户口的问题,前夫家是农村户口的,父母家也是农村户口的,女方离婚后,户口想迁回父母的户口上,可是大队不同意迁回的,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7-20 22:59: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持离婚判决书迁移户口。离婚迁移户口的,有房产的可以迁移至房产处,无房产的只能迁回原籍(娘家)。  办理迁移手续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购房迁移: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离婚迁移: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到娘家派出所户籍室或者其他房产处(迁至其他房产处所需材料见购房迁移)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后户口分户:   

    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1 .女方只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双方没有房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户口问题根据公安局户籍管理解决。
    3.孩子可以由一方抚养,因孩子年满十周岁,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对自己进行生活补贴。
  • 工伤赔偿是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本人实际平均工资计算的,不是按照户口性质计算的。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