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问题,我对现在的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重新鉴定该怎么办

2019-07-20 12:41: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交通事故赔偿费用问题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依据是侵权法16条
    2.两次的医疗费共花16000元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依据是最高法院人损解释16条 就本案而言,你需要拿出医疗费用的证明才能索赔
    3.我爸爸陪床,月工资2300元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依据是人损解释21条 就本案而言,护理费是2300X陪护天数
    4.出院回家养伤期间的护理应该怎么算 需要护理的,可以继续算进护理费中
    5.从受伤到痊愈大概七个月,我的工资是2200元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依据是人损解释20条 就本案而言,你的误工费是2200X受伤没上班的时间
    6.陪床费和伙食费是按什么标准计算 陪床费就是护理费,法律上没有陪床费这个术语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依据是人损解释23条
    7.还需不需要向他提出其他的赔偿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依据是人损解释22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依据是人损解释24条 以上就是索赔项目,你有损失能够证明的都可以索赔
  •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  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鉴定责任多久可以完成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1、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现自身有受伤的,应该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书出来后再向保险公司、肇事者要求赔偿,需要拿相关费用的支出证明。若肇事者拒绝赔付,则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
    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则可以找肇事者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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