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c1驾照没过实习期,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14分,我现在要考科目一和科目四吗?需要多长时间?

2019-07-19 10:3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10年内禁驾,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5年内禁驾。
    驾驶人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然后参加考取,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在暂扣期到期后驾驶人凭考试合格证明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驾驶证。
  • 摩托车被民警扣了,要去派出所取车,需要带驾驶证、行驶证。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可以看出,公安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因赔偿的需要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因此,交通事故受害者如果担心将来的执行问题,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扣押肇事车辆,直到最后判决生效拍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