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拆迁款签了赠与协议并公证,但还没有拆迁,可以撤销赠与吗?

拆迁补偿
2019-07-18 19:5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只要有赠予合同就可以,公证不是必经程序.
    2、办理公证的程序是:赠予人与受赠予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明、赠予房屋的产权证明、赠予合同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3、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
    (1997)258号)、《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
    (1998)814号)精神,制定本收费标准(试行)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由此看来,该份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依然具有约束力,如果赠与人不按协议履行,你有权要求对方交付。
  • 一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是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对于孙子及儿媳不履行抚养义务这一条件不应该从赠与协议签订那天起算。   二审判决什么时候下来的,建议赶快委托律师启动再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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